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2017-12-04
台北市萬華林宅過去斑駁、老舊,回想當年整修,林家大房長媳毛瑩脗表示,最困難處不在於整修,而在整合。她說,該祖厝傳承四代,產權分屬六十二人,取得家族八成持分人同意,難度很高。
毛瑩脗說,當年每兩周開會,還一家一家拜訪長輩或不願出席會議的家族成員,不停遊說下,終於在一年內取得八成所有人同意,花近一千七百萬元修復,其中一千四百萬元由文化局補助,林家自籌近三百萬元。
修復後的萬華林宅,二樓以下開放咖啡館承租,租金則作管理維護基金;三、四樓則陳設林宅修復過程及家族傳承文物,被視作台北市私有古蹟修復再利用的成功案例。
毛瑩脗說,古蹟容積移轉是彌補所有權人產業受限的權益,但要達到容移門檻太高,需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執行,他們六十二人中,只差一人不願簽名,因此大家都拿不到應有的補償,反還籌資三百萬元維修。
毛瑩脗說,中央應修法私有古蹟取得改建同意後,容積移轉不設門檻,讓所有權人能獲合理補償,才會願意將古蹟提供出來變成公共財,有些家族籌不出自籌款,也能從容移中集資修復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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